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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年前(1961年10月10日),我回信给胡适,谈到我的信仰中的一个重要项目——“自毁主义”,我说:
我受你影响和期望自己的,也无非是在权威和群众底下努力做一个“人”,不出卖自己,不低三下四,我喜欢麝,为了它们在必要时会毁掉自己,为了换取不妥协。有一次我向殷海光开玩笑,我说:“殷先生,你在台大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几个自由主义者,一受军训,全都变成国民党了,据我所知,他们有几个还是自愿的。凭这一点,你应该佩服我。”
也许我值得骄傲,为了我始终未曾放弃我的信仰,虽然受了不少苦,得了不少不方便,可是我不在乎,如果我有点才干而不能照我的意思来“行道”,我会毫不费劲地背起我的“自毁主义”下乡去。
这信里提到麝,多产在中亚,中国的西藏、云南、青海都有。麝很早便见于古书,《尔雅》中称它“麝父”,是一种鹿类小动物,叫musk deer’它的学名是 Moschus moschiferus’,没有角,有长耳朵,看起来倒像个大号野兔子,重的有二十五磅,比鹿还小。雄性的麝的腹部上,长有一盎司的“腺”(gland),弄干加工就是所谓“麝香”(musk),是最好的香料,也做为药材。《本草纲目》说:“其香有三等:第一生香,名遗香,乃麝自剔出者,然极难得,价同明珠,其香聚处,远近草木不生,或焦黄也;其次脐香,乃捕得杀取之;其三心结香,乃麝见大兽捕逐,惊异失心,狂走坠死,人有得之,破心见血流出脾口作干血块者,007球探比分入药。”照传统说法,麝在被猎人追逐时,会自己把脐咬破,使“腺”报废,自毁之下,猎人也就对它没兴趣了。但这种自毁,一定得在被捉到以前为之,若关到笼子里,“虽欲噬脐,亦无及矣!”成语中“噬脐莫及”,就是这么来的。
传统说法中,这种自毁,也不止于麝。雄鸡等也有此气魄。《左转》昭公二十二年记宾孟的一个故事说:
宾孟适郊,见雄鸡自断其尾。问只,侍者曰:“自惮其牺也!”遽归,告王,且曰:“鸡其为人用乎!人异于是。牺者实用人也,人牺实鸡,已牺何害?”王弗应。
这故事告诉我们:雄鸡为了担心自己做了人类祭品,宁愿先把漂亮的自己弄得不成鸡形。王引之《经义述闻》说:“‘人牺实鸡’者,言唯他人为牺是患也!”所患者何?患在帮着别人一同去为恶也!所以,他妈的要牺牲,宁要为自己牺牲,“已牺何害?”此之谓也!
在传统说法中,动物自毁的例子尚多。宋朝董著《广川画跋》有《雄鸡断尾图》中说:
余闻麝被逐则自抉其脐;猩猩被执则噬其肤;蚺蛇取胆者或不死,见人示其创处;翠碧人网得之,不急取则断其羽毛。凡物惮为世用者,其虑皆知出此,然不若雄鸡先患儿预图之。
因“惮为世用”而出之以自毁,表面上是消极的,骨子里却是积极的。这是不合作主义的一个下限标准。可叹的是,在国民党年复一年,大力摧毁知识分子品格的今日,对这一标准能知亦能行的,可真太少了!
1985年6月8日晨
本文节选自《第一流人的境界》李敖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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